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办公资源配置,提升行政效能,切实遏制奢靡之风,现就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全面暂停新建楼堂馆所项目
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,各级党政机关一律暂停审批和新建各类楼堂馆所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、会议中心、培训中心、接待场所等。确因特殊需要必须建设的,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,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。
二、深入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
各级党政机关要对现有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排查和清理,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超标准配置、违规占用、闲置浪费等问题。对不符合规定、使用效率低下的办公用房,应依法依规进行调整或腾退,确保资源合理利用。
三、强化监督管理,严肃问责机制
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本通知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对违反规定、顶风违纪的行为,一经查实,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,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,坚决杜绝“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”的现象发生。
四、加强宣传教育,营造良好氛围
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,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节约意识和纪律观念,营造风清气正、勤俭节约的良好氛围,推动形成持续改进工作作风、提升治理能力的良好局面。
请各级党政机关高度重视,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,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,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建设廉洁高效政府作出积极贡献。